一、制定考核标准的依据?
考核依据是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有关制度制定的考核内容。有关标准、规定、制度就是考核的依据。这是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具体事项制定的考核内容。也就是说,是对本单位部门工作岗位或个人工作岗位的考核。内容没有脱离有关标准、规定和制度。
二、我国食品标准的制定依据是?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标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是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三、智能驾驶标准?
目前,在所有量产车中技术最为成熟,用户体验最好的L2级自动驾驶系统就是特斯拉AutoPilot。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以摄像头为主,超声波/毫米波雷达为辅的传感器来感知周边环境,再通过AI算法来让车辆实现自动驾驶。
四、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务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此外,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 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备案。
五、供暖标准温度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集中供暖的温度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推出的条例规定的
以西安市的集中供热条例为例,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状况下,且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供热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六、分析我国垃圾分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垃圾分类标准主要依靠社会环境问题和废旧物资回收问题解决,保证城镇环境清洁,废旧物资再利用等制定标准。
七、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依据?
答: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八、仿制药质量标准制定的依据?
质量控制部分要通过研究来证明拟定的货架期标准是合理可行的,且不低于现行的技术指导原则与各国药典的要求。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大部分都有公开的标准可供参考,因此研究时一般首先考虑参照已有标准进行研究。
在质量研究部分,一个潜在的风险来自信息调研的不完善,已有标准的对比不全等情况。
由于产品的研发通常有一个周期,研究过程中药典标准和其他参考的信息发生了变化而没有及时跟踪,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因此持续关注产品信息的更新对于处方工艺开发和质量研究都非常重要。
建立与已有标准不同的方法
在进行研究时也可以结合产品的特点,采用与已有标准不同的方法进行质控。通常变更后的方法较药典方法适用性更好,如能够检测出产品的特有杂质,或者能够更好反映出产品的溶出特性。
需要关注的是,除了对自拟方法进行验证研究以外,通常也需要进行与药典方法的对比研究,以充分支持方法选择确定的合理性。
对于在中国上市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方法即使不被采用,没有特殊情况各项指标也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
方法学对比时,除了关注方法中的一些重点内容以外,方法的细节有时候容易被忽略,如含量测定中,采用每片分别投片的方法与20片研磨后称量配制样品溶液的方法,可能因为主成分吸附性的不同,或者主成分提取程度的不同,使得检测结果存在差异。
再如有关物质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加紫外检测器(HPLC-UV法)进行检测时,主成分和杂质的响应因子可能不同,当进样浓度和进样体积发生变化时,也有可能存在杂质结果尤其是其他单个杂质和总杂质结果的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导致稳定性研究数据出现波动,或复核结果与自检结果不能完全达到一致,进而给后续的研究和审评带来问题。
因此方法的对比研究除了项目全面以外,还应该尽可能详细。另外,制定质量标准时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需要设置一些特性的检测项目,如蒙脱石散,这个制剂是通过吸附原理发生药效,因此比表面积是与制剂性能相关的重要项目,通常推荐在质量标准中控制。
九、昆明市低保标准制定的依据?
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3)
(六)其它社会保障标准。
第十一条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统计、发展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安宁市、呈贡县、宜良县、石林县、晋宁县、嵩明县、富民县、禄劝县、寻甸县的城市低保标准,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发展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城市低保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提高。需要提高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核定。
第十三条赡养、扶(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一)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城市低保标准15倍的,视为无赡养、扶(抚)养能力。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15倍的,赡养、扶(抚)养费按照超过部分计算。赡养、扶(抚)养两人以上的平摊计算。
(三)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约定、裁决或判决的规定计算。
第十四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逐年扣除该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后,结余部分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可分摊的月数(不能提供当年社会统筹保险缴费凭证的,不予扣除)。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如果结余部分为负数或零,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不再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月数内,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将一次性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分摊的月数据实计算。
因建设征地等领取的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助)费,参照上述原则计算。
第十五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职职工,无论其是在岗职工还是下岗人员,如因所在企业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的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证明后,按照实际领取数额计算本人收入,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第十六条家庭成员有农业户口人员且承包土地的,应当将土地和其它种、养殖业收入计算在家庭总收入中。无法计算农副业生产收入的,可参照所在村委会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农业户口人员的收入。
第十七条隐性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采取个人申报、行业评估、群众评议等方式,考虑地区和人员差异等因素,根据申报收入合理确定。不稳定收入按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前6个月的平均数计算。
第十八条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低保金按照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差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原则上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十、制定科研报告依据?
制定科研报告的依据是。科研技术的制度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