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耗材带量采购方法?
建立预付机制,不低于30%
12月17日傍晚,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建立预付机制。
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
二、医疗器械带量采购优势?
能让产品直接从厂家到用户手中。去掉中间环节,聚合资源,省心省力,提高利润率!
三、医疗耗材带量采购什么意思?
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简单来讲就是:由国家政府部门出面,统一收集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需求量,把这些零散的采购量“打包”后,以“团购”的方式直接向医用耗材生产厂家统一采购,相当于厂家直销。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减掉了流通环节的“水分”,从源头上解决了红包回扣、“带金销售”、“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
中标企业的销量也得到了保证,只要做好医用耗材的生产供应及质量把关,节省了公关、销售等中间环节的投入,所以具备了较大的降价空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是防止“价格虚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这种模式下,由于采购量大,国家医保局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通过与企业谈判,促使企业“以价换量”、薄利多销,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节约了医保基金的使用,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四、带量采购互联网医疗
带量采购是指通过统一集中采购的方式,对医疗服务或药品进行大规模的采购。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带量采购在医疗行业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快速崛起
互联网医疗行业以其便捷、高效的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用户和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用户可以在线咨询医生、预约挂号、购买药品等,避免了传统医疗服务过程中的繁琐和等待。同时,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也为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
然而,随着互联网医疗行业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价格波动和信息不对称。由于互联网医疗平台上的价格往往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用户难以选择到合适的医疗服务或药品。同时,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交易效率低下。
带量采购的优势和挑战
带量采购作为一种集中采购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互联网医疗行业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统一的采购流程和标准,可以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波动,提高用户的选择效率。同时,带量采购还可以通过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竞争性谈判,实现市场的规范和公平。
然而,带量采购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速度较快,带量采购的标准和流程需要不断更新和优化。其次,由于互联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带量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技术和数据安全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解决。
带量采购互联网医疗的前景
带量采购在互联网医疗行业中的应用,为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带量采购,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带量采购也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竞争,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然而,带量采购在互联网医疗行业中的应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特别是对于带量采购标准和流程的制定,以及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评估和监管等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带量采购是互联网医疗行业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带量采购,可以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市场,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带量采购也需要与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同步,不断优化和完善采购标准和流程。
带量采购互联网医疗的前景是光明的,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五、带量采购时间?
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公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的7大重点任务。
《通知》表示,福建省和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并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突破,取得“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管理”等诸多经验。
▍第二轮国家带量采购,时间定了
《通知》公布: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
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对此,行业资深人士分析,9月底前或启动地方版的带量采购。
▍明年,全面重点药品监控
《通知》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制定出台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并公布,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同时文件表示,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积极探索医保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式,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分组方案,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
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2020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集体协商机制。
▍12月底前,各省出方案
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具体任务并组织实施。
不过《通知》强调,各地在学习推广医改经验时,要考虑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不同医疗机构的特点,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
鼓励11省实施一票制
第三方物流将取代医药代理商
在此次的通知中,还有一个关键的信息点是: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这也就意味着,在国家层面鼓励在医疗改革地区执行一票制。
目前11个医改试点省是: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在这么多省份均要执行“一票制”,直接影响医院、药品生产企业、医药商业公司的经营、结算模式都将发生重大改变。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票制”已将当前药品流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而执行“一票制”更是使得医药商业公司的功能大大降低,这一政策趋势将对各类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早在2016年,福建省三明市就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采购基础输液的时候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严格执行一票制。
据悉,截至目前,通过在“三明联盟”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采购,可享受联盟价格优势,药品采购全面实行“两票制”,部分实现“一票制”,进一步压缩了药品流通环节。
不仅仅是三明联盟,浙江、山东、湖南、广东等众多医药大省纷纷下发通知,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之间执行“一票制”结算。业内普遍被认为,这是在为全国同行“一票制”做准备。
随着4+7全国扩围逐步推进,在流通领域“一票制”的实施也将成为可能。倘若政策真能落地实施,那将会有大批医药代理公司以及自然人消失。
众所周知,对于传统商业配送公司而言,除了配送功能,其更重要的主要的核心在于药品的垫资功能。未来,医疗机构与生产厂家直接对接,那顺丰、邮政等第三方物流就有可能取而代之。
不过,对于早已习惯了先打款、后发货的生产企业而言,取消了代理公司和医药自然人之后,意味着其经营风险将会大大增加。有分析人士指出,现在的背景下,生产企业要做的是改变销售习惯,全国重新规划布局,利用品牌和产品的资源,培养和发掘诚信、有终端、有资金实力的商业展开合作。
识
六、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是什么意思?
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是医疗集体带量采购的简称,俗称团购,由国家出面,把医保目录里面要用的药品、器械统统以团购价来定价。
可以倒逼国内的企业加速技术提升,国家更想替代掉国外的一些药厂,中国的医疗市场广大,希望自己出现更多的有竞争力的医药公司替代进口,尽量让自己的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在国内占有多的市场。
七、带量采购的原则?
带量采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质量优先的原则,所以遴选的药品都是在临床使用广泛、采购金额比较大,而且通过了国家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可以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将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八、vbp带量采购全称?
带量采购,就是在招标公告中,会公示所需的采购量,投标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你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生产能力。 2018年11月15日,以上海为代表的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其中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确定采购品种(指定规格)及约定采购量”。业内称为带量采购。
九、支架带量采购利弊?
支架带量采购的利弊,首先对利的方面就是带量采购价格方面肯定是有便宜的。那么它的缺点就是支架是极易氧化的,保存不好,短时间无法使用完就会造成氧化浪费。
十、带量采购是什么?
所谓带量采购,即以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体,代表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共同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成交确认,签 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回款时间、成交价格等,形成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压缩药品虚高价格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