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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如何合理设置?

一、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如何合理设置? 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在整个创业投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为了实现投资者的盈利目的,就要求市场上有健全的退出机制,让投资者能够顺利地把

一、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如何合理设置?

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在整个创业投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为了实现投资者的盈利目的,就要求市场上有健全的退出机制,让投资者能够顺利地把资金撤出。只有建立了通畅的退出机制,资本循环才能完成,资本增值才能得到实现。

退出机制不仅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流动性,而且也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发展性。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创业投资退出的时间和方式及创业投资家的声誉激励上。

创业投资的最大功绩是能够实现知识、思想与资本的直接结合,从而使得新知识、新思想这一资源可以迅速实现其价值,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而这一作用的发挥和创业投资资本的成功退出是分不开的。

所谓“退出机制”,或者说“出口”,是指创业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

与一般的产业投资和战略投资不同,创业投资既不通过经营产品而获得产业利润,也不是为配合母公司的产品研发与发展战略而长期持有所投企业股权,而是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其资金运动的整个过程就像《资本论》中对资本循环的描述:G—W…P…W’—G’,由G到G’完成资本流转,并在该过程中是实现了资本增值,即G’=G+ΔG(或者G’>G)。因此,创业投资本身就是资本运作,它的最大特点是循环投资:投资—管理—退出—再投资。

因此,退出机制作为创业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建立了通畅的退出机制,资本循环才能完成,资本增值才能得到实现。退出机制不仅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流动性,而且也为创业资本提供了持续的发展性。

在创业投资发展最成熟的美国,创业资本多以创业基金的形式存在,流行有限合伙制,一般有效期为七到十年。在有效期到来之前,必须退出所有的项目投资,并将获利返还投资人。如果一个基金有好的财务回报,原投资人大都愿意加码下一个基金,而新的投资人也愿意跟进,如此形成良性循环,越做越大。因此VC就像是人体内的血液循环系统,必须要循环起来。若完成这一良性循环,最关键的是要实现退出,退出是承上启下的关键。

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目前来说大致有以下这几种:

退出机制1.公开上市   

风险投资公司机构将风险企业摧熟壮大后,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机构,公开在证券市场上市发行股票,风险投资公司机构将其持有的股票附在公开市场售出,收回投资和收益。这无论对风险投资公司机构还是风险企业都是最理想的结局。在上市这一天,新公司机构的价值确定了,风险创业家成了百万富翁,向其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机构也赚过了巨额利润,著名苹果公司机构、英特尔公司机构以及Yahoo!、网景公司机构等都是这种“神话”的典范。但要做到这一点,风险企业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健全,具有继续成长的潜力,并符合政策、法律对上市公司机构的规定。只有少数风险投资项目能以这种方式完成。   

退出机制2.企业购并(股份转让)   

风险投资公司机构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如另外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机构或者一家大企业,或是风险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企业一般达不到上市公司机构的要求,无法公开出售其股权。但如果企业具有独特的技术、良好的前景,就会有另外的企业或投资者对它感兴趣,把它接管下来。风险投资公司机构可以借机抽身,不但能收回全部投资,还能获取可观的收益。另一情况情形是,风险企业在经营的某一方面陷入困境,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接管,这时企业的价值往往被低估,风险投资公司机构能否收回投资已是未知,更不用说投资收益了。   

退出机制3.股份回购   

风险企业发展到相当阶段,资金规模、市场前景都相当看好,这时,风险企业创业者们要么不愿继续听命于风险投资者,要么不愿看到本企业股份被转让给第三者,于是可能自己出钱将风险投资者所持的股份购回。   

退出机制4.破产清算   

被投资的风险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宣布破产清算是风险投资公司机构和风险企业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高风险的特征决定了每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机构都要面对完全失败的投资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成功的投资项目来弥补。据统计,美国风险投资完全失败率高达20%—3O%。   

显然,风险投资的退出也与一般投资形式有所不同,一般投资公司机构在企业进入成熟期后才开始投资,遇到经营状况不好时撤回投资;而风险投资公司机构则是在风险企业最困难时开始投资。

二、股权众筹投资人退出机制有哪些?

股权众筹的退出机制有好几种,以众筹中原做过的股权众筹项目的经验来看,主要有3种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IPO,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是众筹投资人和创业者最乐于见到的退出方式。

2.并购,如果企业的业绩尚未能够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或者投资人不愿意接受IPO的种种烦琐手续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约束,则可以采用并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3.回购,如果采用回购方式退出,原则上公司自身是不能进行回购的,最好由公司的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还有一种就是公司经营不善,选择破产结算,这种算是风险最高的了,欢迎采纳

三、股权投资基金未设退出机制 如何影响投资者

近年来,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领域表现出色,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然而,有一种情况是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的,那就是股权投资基金未约定退出机制。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分析其对投资者的影响。

什么是股权投资基金未约定退出机制

股权投资基金是通过向一家或多家企业投资,获得相应股权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资运作的一种基金形式。一般而言,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退出机制,明确了投资期限、退出条件等。然而,如果基金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退出机制,就被称为股权投资基金未约定退出机制。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在退出时可能面临诸多问题与风险。

未约定退出机制的影响

1. 高度不确定性:由于缺乏明确的退出机制,投资者难以预测退出的时间和方式,从而增加了投资的不确定性。这可能导致投资者在计划资金运作方面遇到困难,影响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2. 难以实现资本回报: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就是通过参与企业的成长来获得资本回报。然而,未约定退出机制会使得投资者难以实现预期的资本回报,因为他们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投资利润。

3. 退出难度大:未约定退出机制会使得投资者在退出时面临更大的困难。他们可能需要与其他股东沟通协商,甚至可能需要进行法律诉讼,才能实现退出。

如何避免未约定退出机制的影响

1. 仔细审核基金合同:在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之前,投资者应仔细审核基金合同,明确其中是否约定了退出机制,并对退出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

2. 选择有声誉的基金管理人:有声誉的基金管理人往往会为基金设定明确的退出机制,减少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因此,在选择基金时,投资者应考虑选择有声誉的基金管理人。

3. 寻求法律协助:如果投资者发现自己面临股权投资基金未约定退出机制的情况,可以寻求法律协助,寻求维权途径,以减少自身的损失。

综上所述,股权投资基金未约定退出机制会对投资者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作为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需谨慎考虑基金合同中的退出机制,并选择有声誉的基金管理人。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在股权投资基金中获取预期的回报,减少风险的同时提高投资效益。

感谢您耐心阅读本文。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股权投资基金未约定退出机制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从而在投资决策中有所依据。如果您对本文还有任何疑问或者进一步了解的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

四、什么叫退出机制?

1、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

2、人才退出机制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许多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人才退出机制,影响人才积极性的发挥。人才退出机制对员工产生压力,压力又产生动力,使这一机制有利于发挥员工的积极性。

五、股东退出机制方案?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是需要满足的条件十分严格,而且,即便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与公司在收购价格上谈不拢,还要向法院起诉,因而不到不得已,一般不要以此种方式退出。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

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可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产的条件,即使有的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要得以顺利进行,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确保稳定是关键,政府最担心的是破产企业的职工能否顺利安置,特别是不能影响社会稳定。

六、创业团队有了投资后,退出机制一般是怎么定的?

上面的回答已经很不错了,我再补充一些。

对于投资人来说,最理想的推出方式依次是:

1.公司上市IPO。这样投资人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

2.并购退出,即有公司来收购了投资的公司。

3.管理层回购,即如果最后公司的运营情况不好,管理层将以股份为限的120%金额将股份购回。

4.破产清算。

若对创投感兴趣,可以关注进行讨论。

七、什么叫金融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就是一整套让投资机构可以从被投资企业中退出的方法、渠道和制度安排例如风险投资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投资者认为有必要是时候将风险资本从企业中退出,因而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具体的方式可以是公开上市、转让出售股份、投资企业回购股份、甚至将企业清算。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的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

八、股权退出机制几种方式?

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

1、股权转让;

2、公司减资;

3、要求公司回购;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九、股权分配和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应该如何分配?有以下这样的分配原则:

利益第一,情感第二;有领头人且合伙人平等;控股权和控制权分配;舍得分和收的回;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这五大原则

还有以下三种分配方式:

1. 绝对控股型

在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这方式: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员工股权15%,创始人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

2. 相对控股型

除了少数事情,比如增资、解散等需要集体决策,其他大部分事情还是由创始人决定,在这种方式中: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占34%,员工预留15%的股份。

3. 不控股型

创始人股权占34%,合伙人团队占51%,预留员工股权15%。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团队能力很强,创始人只是在战略上有优势这样的情况。

事实上,不是只有控股才能控制公司,还有不控股也能控制公司的情况出现。这里涉及到几种控制方式:

1. 投票权委托

这种方式创始人虽然不占有很大的股份,但却拥有比股权份额大的投票权。比如京东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权,但是有50%的投票权。

2. 一致行动协议

这种方式是指所有事项先在董事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否则就以创始人的意见为主。

3. 持股平台

创始人使用此方式可以将合伙人员工的股份放在持股平台上,这样可以将合伙人和员工的股份全部集中到自己手里。

合伙人股权不仅要有分配机制,还要有退出机制方案。企业发展不会是一番风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会产生和合伙人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十分重要。那么有哪些股权退出机制方案呢?

1. 提前签订协议,协商好退出的问题,要和合伙人提前签订协议,把股权退出的问题商量好,比如签订这样的协议:任何合伙人中途退出,就意味着放弃股权主张的全部权利。在生意场上,没有永久的朋友,没有永久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2. 设定合伙期限,以及高额的违约金条款,设定合伙期限,即要求合伙人不得在期限内将股权退出,一旦违反则会向退出的合伙人收取高额的违约金。这样可以保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同时也对不遵守合伙期限的人产生威慑力。

3. 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或折价回购,一方面对公司具有巨大贡献的合伙人选择中途退出,要认可他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可以按照一定的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另一方面公司创始人还要考虑到退出价格基数和溢价或折价倍数。

十、教师退出机制最新规定?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均退出教师机制:

1、已经退休或者因病、因残疾丧失教职能力;

2、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且考核结论累计两年不合格;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以上是教师退出机制的最新规定。教师退出机制可以吸收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淘汰不合格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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