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产抵押属于何种抵押?
动产抵押属于抵押中一类。
抵押可以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而动产最常见的比如:机器设备、车辆等。
抵押有以下几个特征:
1、抵押人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其内容为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2、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为担保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某种财产权利。
3、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
4、抵押权具有追及性。
二、抵押电脑去哪抵押?
目前可以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将电脑进行抵押。因为抵押电脑作为一种较新的业务,传统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并不一定提供。但是一些网络平台上提供了这种业务,可以通过平台上的审核和评估将电脑进行抵押,获取资金。同时,抵押电脑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和财产安全。如果需要抵押电脑,建议先进行一定的调研和比较,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平台,同时要了解抵押标准和流程,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此外,如果没有必要,建议不要轻易将电脑进行抵押,以免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三、余值抵押怎么算抵押率?
要把余值抵押贷款和原贷款余额相加后再计算抵押率
四、抵押融资和抵押贷款区别?
抵押融资是提供个人或企业资产给投资人投资。投资人投资可以是私人资金,也可以是企业资金,融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双方协商。
抵押贷款是提供个人或企业资产给银行,银行经过评估给予一定折扣额度贷款。使用期限也有明确规定!
五、抵押合同与抵押权?
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的区别:
抵押合同并非是取得抵押权的必要条件,仅仅是在设定方式取得抵押权的时候我们才需要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与抵押合同存在着相当大的关系,可以得出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是有关联的,要用关联的眼光看待二者。
1、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
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 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 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 采取了区分对待的方式,。
换言之, 即使抵押权最终未能设立, 抵押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 由此而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性法律关系也不因之而被视为不存在—事实上, 根据《物权法》,抵押合同之外的其他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也均按此原则处理。
2、对于以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
与不动产抵押相比, 在抵押权效设立上, 同时采取了纯意思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 对于一般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并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以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进行的抵押, 还有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的浮动抵押, 则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未经登记者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 也采取了区分主义的模式—在这方面, 虽然不存在《物权法》第 15 条那样明确阐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有效成立与登记无关的相关法条。
扩展资料:
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一共有五种分别是,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六、房屋抵押,私人之间怎么抵押?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七、抵押车可以再次抵押吗?
1、该汽车可抵押额度比较高。比如汽车评估价值50万元,抵押的额度只有3成左右,这种情况,还有7成额度可抵押,可抵押额度较高,那么可以办理汽车再抵押贷款。
2、借款人不要直接去银行办理汽车再抵押贷款业务。无论是汽车抵押贷款还是汽车再抵押贷款,直接去银行都不会被受理。那么,哪些机构可受理?当地的贷款公司或者汽车金融公司!通过这些机构办理贷款借款人不仅可获得资金,并且获得资金时间相对直接去银行会较短。
3、借款人需要具备贷款的基本条件。如个人信用良好,有一定的收入及还款能力,当前负债情况良好等。这些条件有一条不符的,用已有的汽车再抵押贷款都是有困难的。
4、用作二次抵押贷款的汽车评估价值最好不要太低,太低的话,借款人二次抵押贷款获得额度不高,贷款机构也不一定愿意受理,借款人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八、抵押登记和抵押的区别?
抵押生效的条件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签字盖章之时,而抵押登记需要产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例如房地产抵押需要房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办理登记的优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抵押登记早的优于登记晚的受偿。
九、如何办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办理条件
需要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的车主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属于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
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签注完毕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费用
机动车抵押管理费
收费标准:70元/辆、次
。
十、土地分割抵押如何实现抵押?
民法典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时,连同土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抵押房屋时,连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不能分别抵押,如果其中一项没有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