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作为未来科技发展的重要方向,已经引起了产业界和投资界的广泛关注。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枢纽,自然也成为了物联网创业投资的热门地区之一。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一览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在支持和推动物联网创业项目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些基金通常由政府、投资机构或大型企业设立,旨在为有潜力的物联网创业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资源对接和行业指导。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特点:
- 注重技术创新:这些基金更倾向于投资那些具有前沿技术和创新应用的物联网项目。
- 关注行业前景:基金管理者通常会对物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准确地把握投资机会。
- 提供全方位支持:除了资金支持外,这些基金还会提供市场推广、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 风险投资意识:基金管理者通常具备较高的风险投资意识,敢于挑战和尝试新兴领域。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这些基金通常采取多种运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 股权投资:直接以股权形式投资于物联网创业公司。
- 孵化加速:为物联网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加速服务,帮助其快速成长。
- 产业基金:结合产业资源,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特定领域的应用。
通过这些灵活多样的运作模式,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选择,也为整个物联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资金的增值和项目的成功,这些基金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投资策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 精准定位:根据物联网行业的特点,精准定位投资方向,避免盲目跟风。
- 风险控制:在资金管理和项目选择上,注重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 战略布局:根据物联网发展趋势,进行长期战略布局,把握未来发展机遇。
- 合作共赢:与创业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发展。
结语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在推动物联网创新创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将在未来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更多优秀的物联网创业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成立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成立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物联网行业迈向了新的里程碑。这一基金的设立旨在支持物联网创业公司,促进行业发展与创新,为中国物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为中国领先的投资机构,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将致力于发现和培育优秀的物联网创业项目,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资源对接以及行业指导,助力创业公司实现快速成长和商业成功。
基金运营理念与愿景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在运营理念上秉持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致力于搭建一个开放、合作的投融资平台,为物联网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机会。
基金的愿景是成为中国物联网产业中最具影响力的投资机构之一,为优秀的物联网创业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共同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与创新。
基金运作模式与投资策略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投资模式,包括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孵化加速等多种形式,为不同阶段的物联网创业项目提供量身定制的投资方案。
在投资策略上,基金将重点关注物联网核心技术、行业应用、创新模式等领域,挖掘具有领先技术和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同时注重投后管理与资源整合,帮助创业公司实现持续增长与盈利。
行业发展与合作机会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普及,中国物联网行业正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遇。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将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与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合作伙伴共同探讨行业发展战略,促进行业生态的良性发展。
基金将与各方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包括物联网企业、创业孵化器、科研院所等,共同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与创新,为行业发展注入更多动力。
总结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成立,为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也为物联网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与支持。相信在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引领下,中国物联网产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三、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 秦曦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一直致力于发掘并支持领先的物联网初创企业,为他们提供资金、资源和导师支持,助力他们在市场中取得成功。在物联网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投资于物联网领域的基金显得格外重要。而今,我们很荣幸地宣布,秦曦先生已经加入我们,担任重要职位,为基金的发展增添了无限活力和经验。
秦曦先生的背景与经验
秦曦先生在科技创新和初创企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曾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高管职位,成功领导和推动了多个项目的实施和落地。他对市场趋势和行业动态有着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和机遇。秦曦先生的加入将为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我们的投资策略和项目选择带来更多可能性和机遇。
秦曦先生对物联网行业的看法
在接受采访时,秦曦先生表示,物联网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他认为,物联网技术将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为各行各业带来巨大的变革和创新。作为一名资深的投资人和行业专家,秦曦先生对物联网领域的发展充满信心,坚信只要紧跟行业趋势和技术创新,就能抓住市场的机会,取得成功。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愿景与使命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始终秉承着支持创新、培育人才、促进行业发展的使命,致力于成为物联网领域的投资领跑者和价值创造者。我们深知创业之路充满艰辛和挑战,但也坚信只要有梦想和决心,就能创造奇迹。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支持,助力更多的物联网初创企业走向成功,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秦曦先生在基金中的角色与作用
作为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的重要成员,秦曦先生将承担起重要的角色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投资战略和方向、评估和筛选投资项目、参与项目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秦曦先生将借助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支持,助力基金的发展和壮大。
总结
秦曦先生的加入为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基金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和可能性。我们相信,在秦曦先生的带领下,基金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为物联网创业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和支持。我们期待着在未来的道路上,与秦曦先生一起携手并进,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物联网新时代!
四、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创业者提供了无限可能性,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自然也成为了物联网创业投资的热门地区。在这里,许多创业者争相涌入,希望能够获得投资基金的支持,将自己的创业梦想变成现实。作为一家专注于物联网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我们深知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将为有潜力的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行业资源。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环境分析
作为全国性的物联网产业聚集地,上海拥有雄厚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资源,吸引了大量创业者和投资者的目光。上海的物联网产业链齐全,涵盖传感器、通信网络、数据处理、应用软件等多个领域,为创业者提供了丰富的发展机会。同时,政府支持政策也积极促进了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拥有完善的金融、人才、市场、技术等各类资源,为物联网创业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通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资源优势,能够帮助创业者快速成长,实现项目的商业化运作和市场推广。
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优势
1. 深耕物联网领域:我们作为一家专注于物联网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行业资源,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
2. 资金实力强大:作为一家知名的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我们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能够为优秀的创业项目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帮助项目顺利推进。
3. 行业资源广泛:我们在物联网产业链各个环节都有深厚的资源积累,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合作机会,帮助项目顺利发展。
4. 技术支持专业: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方向,帮助项目实现技术突破和创新发展。
选择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好处
选择我们作为物联网创业项目的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将会获得以下好处:
- 获得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帮助项目快速发展。
- 获得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合作机会,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 获得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创新方向,助力项目实现技术突破。
- 获得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指导,帮助项目避免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风险。
选择一家专注于物联网领域的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是每个物联网创业者值得考虑的重要决策。希望我们能够成为您创业道路上的强大合作伙伴,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
五、上海物联网基金是什么?
物维基金全称是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
六、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服务?
产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也称“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并且风险高,通俗讲就是主要投资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求企业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产业引导基金是指国家、地方政府为了撬动民间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里而创设的产业融资平台。一般在初期阶段采用“股权投资、补偿基金”的方式快速吸引启动资金。而处于成长阶段则采用“引导基金+担保机构”的模式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发展。
七、上海物联网基金 李晶
上海物联网基金:助力中国物联网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物联网产业正迎来新的契机与挑战。作为行业内颇具影响力的投资基金之一,上海物联网基金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为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与战略指导。
上海物联网基金成立于2010年,由资深投资人李晶创立,专注于物联网领域的投资。基金旨在发掘、孵化和投资具有领先技术和前瞻性视野的企业,助力其成长为行业领先者,推动整个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与升级。
李晶:物联网领域的投资大咖
作为上海物联网基金的创始人之一,李晶在物联网领域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深厚的行业背景。他曾多次受邀参加国内外物联网峰会,分享投资经验与行业前沿动态,被誉为物联网领域的投资大咖。
在过去的投资案例中,李晶与上海物联网基金团队成功投资了多家物联网初创企业,并帮助其实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优化和市场拓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他的投资理念专注于发掘具有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的企业,致力于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
上海物联网基金的投资领域与策略
上海物联网基金主要关注于物联网硬件设备、传感器技术、物联网平台、智能家居、工业物联网等领域的投资机会。基金团队具有扎实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投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行业趋势和机遇,为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
在投资策略上,上海物联网基金注重与创新企业的深度合作,通过资金支持、资源对接、战略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实现快速成长和商业成功。基金致力于长期合作,与企业共同成长,实现共赢发展的目标。
展望未来:上海物联网基金的使命与愿景
未来,上海物联网基金将继续秉承“专业、坚定、创新”的投资理念,致力于成为中国物联网领域的投资引领者和价值创造者,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上海物联网基金将不断拓展投资领域,加大对创新技术和优秀团队的投资力度,助力更多优秀企业脱颖而出,成为行业的领军者。同时,基金将继续与产业生态链中的各方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物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
总的来说,上海物联网基金与李晶在中国物联网产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不仅是投资者,更是行业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期待在上海物联网基金的助力下,中国物联网产业能够迎来更加璀璨的明天。
八、什么是创业投资基金?我国对创业投资基金有何扶持政策?
近期,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下称“减持新规”),对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作出了特别规定,以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早期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
一时间,创业投资基金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大成杨春宝律师团队接到不少客户咨询,询问如何设立和运营创业投资基金,以及政府对于创业投资基金有哪些扶持政策。因此,本文拟对各相关政府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政策进行梳理,以期对创业投资业界以及有意设立或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机构或人士提供有益参考。
一、何为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务院创投意见”),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显然,从事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投资的基金即为创业投资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了定义: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从该定义可知,创业投资基金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但其投资范围具有严格限定,即,仅可对未上市的创业企业进行股权类投资。“未上市”较容易理解,是指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那么何为“创业企业”?
不同法规文件对此称呼不一、界定的范围也各不相同: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称之为“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称之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并作出相应界定;
“减持新规”称之为“早期中小企业”并作出相应界定[2];“私募暂行办法”称之为“创业企业”但未作界定;《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亦称之为“创业企业”并界定为:指处于初创期至成长初期,或者所处产业已进入成长初期但尚不具备成熟发展模式的未上市企业。因此,在认定是否为适格的“创业投资基金”时,需要在特定场景下适用不同的政策、法规。
[1]《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早期中小企业,是指创业投资基金首次投资该企业时,该企业符合下列条件:
(一)成立不满60个月;
(二)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核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三)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本规定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政策
如前所述,创业投资基金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因此,其运营(即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除应符合私募暂行办法等对于私募基金的一般规定之外,还应遵守适用于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在此基础上,其还需满足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特殊要求。
另一方面,为促进创新创业、推动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创业企业,各级政府部门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均持扶持态度。国务院为此专门发布“国务院创投意见”,从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等角度对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22条意见。
据此,“私募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也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杨春宝律师团队拟从基金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四个环节就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扶持政策和法规进行分别介绍:
1. 设立、募集
(1) 政策引导
“国务院创投意见”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和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
(2) 财政支持
依据《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资金可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同时规定,除需按创业投资基金章程向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一般按照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1.5-2.5%计算)外,中央财政、地方政府和其他出资人还应对基金管理机构实施业绩奖励,原则上应将创业投资基金增值收益(回收资金扣减基金出资)的20%奖励基金管理机构。
此外,对投资于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比例超过创业投资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70%的基金,中央财政资金可给予更大的让利幅度。
各级地方政府为支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纷纷设立各式各样的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以与基金管理人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杨春宝律师团队服务的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普陀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就是其中运作比较成功的母基金。除此之外,各地还出台了各种退税或财政补贴措施,以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3)融资支持
“国务院创投意见”要求,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支持;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其股东依法依规发行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增强投资能力。《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创业投资公司[1]可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进行资金募集,并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
(4) 投资冷静期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换言之,对于创业投资基金而言,可以自行约定投资冷静期,没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那么严格。
2. 投资
(1) 投资渠道
“国务院创投意见”规定,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放项目(企业)资源,充分利用政府项目资源优势,搭建创业投资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创业资本和项目之间的通道,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科技成果的转化。
(2) 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2]直接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3]股权满两年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制创投企业)或当年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合伙制创投企业),并且,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 管理
(1) 管理人
协会副秘书长陈春艳在2017(首届)中国(浙江)科技金融创新暨创业投资改革试验区高峰论坛上的讲话中提及,协会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入会设定差异化条件:将优先办理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入会申请;对于符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专注创业投资领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提供审核流程上的便利;在新的会员管理办法中,协会将创投会员成为普通会员的资产管理规模由10亿元下调为3亿元,以此增加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普通会员中的比例;在会费减免方面,协会理事会会议再次提出减免创投会员费的方案。
(2) 信息披露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协会鼓励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但不对季度报告做强制要求。
4. 退出
(1) 证监会监管问答
2017年6月,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针对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的监管问答。其中明确,在首发企业发行审核过程中,对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安排,将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发行人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实际控制人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照《公司法》第141条[4]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上股东范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不再要求其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而是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
(2) 减持新规
依据减持新规,符合该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5],在所投资早期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投资期限[6]
减持规则
第一档
不满36个月
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二档
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
在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三档
48个月以上
在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 证券交易所减持细则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7],符合条件的创投基金投资的早期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关于创投基金、其投资对象以及投资期限的定义,均以减持新规为准):
投资期限
减持规则
第一档
不满36个月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二档
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
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三档
48个月以上
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8]。
[1]《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投资公司,是指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创新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二、相关政策条件
(二)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试点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 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4.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须位于本通知规定的试点地区。
本通知所称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二、相关政策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下同);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本规定:
(一)投资范围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是所投资企业上市后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通过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取得的部分除外;
(二)投资方式限于股权投资或者依法可转换为股权的权益投资;
(三)对外投资金额中,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规定发布前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但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本规定:
(一)本规定发布前的对外投资金额中,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者可转换为股权的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
(二)本规定发布后的对外投资金额中,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50%以上,且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本规定发布前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其他投资基金符合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变更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后适用本规定。
[6]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首次公开发行企业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首次公开发行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
[7]鉴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规则大体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五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结语
减持新规系证监会为落实“国务院创投意见”关于“建立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的要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的又一有力举措。
鉴于各地在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标准和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存在较大差异,杨春宝律师团队建议拟设立或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机构或人士在进行基金设立或投资之前,咨询专业律师,明确基金设立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避免因不满足相关标准而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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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物联网创业方向及思路?
根据您提供的,我将为您回答问题。
物联网的创业方向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向和思路:1. 智能家居:随着人们对便利和舒适生活的需求增加,智能家居市场潜力巨大。
您可以开发智能设备或系统,用于实现自动化控制和交互,提升人们的居住体验。
2. 工业物联网:工业物联网可以实现设备的监控、远程操作和数据分析,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您可以开发相关的传感器、设备管理平台或数据分析算法,为制造业等行业提供解决方案。
3. 农业物联网:随着人口增长,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可持续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物联网技术可以应用于农业领域,监测土壤湿度、气象条件,优化灌溉和施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4. 智能交通:物联网可以应用于交通管理、智能交通系统和自动驾驶技术。
您可以开发交通监测设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或自动驾驶相关技术,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5. 健康和医疗:物联网技术可以应用于远程健康监测、智能医疗设备和健康管理。
您可以开发监测设备、医疗数据管理平台或智能健康应用,为人们提供更便捷的健康服务和管理方式。
以上只是一些物联网创业的方向和思路,具体的选择取决于您的兴趣和专长,也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