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乱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必要性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且助长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风险,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防范金融风险、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坚决遏制其盲目发展势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明确整治范围,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一)全面排查摸底。 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排查,重点包括以“挖矿”业务为主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挖矿提供场地、电力、服务器、网络等支持的主体,建立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坚决关停取缔。 对排查发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一律坚决关停,并停止供电、供水服务,严禁新建、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产能,对违规建设运营的挖矿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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