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RC的工作方法是什么?CRC的工作方法是?
工资待遇:CRC月平均工资为10036元,工资范围是6176元-13896元。具体工作内容:根据GCP和研究方案要求,协助项目负责医生完成各项工作;协助受试者筛选、入组及随访工作;协助完成研究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二、职场新人的工作方法是什么
职场新人的工作方法是什么
每个人进入职场的时候都会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适应新环境,并且找到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对于职场新人而言,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工作方式至关重要。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职场新人可以采用的工作方法,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展现出自己的价值。
1. 设定明确的目标
在职场中,设定明确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明确知道自己要达成什么,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和行动方案。新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设定长期和短期的工作目标。这些目标可以是学习新技能、完成特定的项目,或者提升自己在团队中的地位。
2. 制定详细计划
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之后,接下来就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将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步骤,加入时间和优先级的考量。新人可以使用工作日历或者任务管理工具来帮助自己进行计划,确保每一项任务都得到有效地安排和管理。
3. 寻求导师或者老师的指导
在职场中,有一个良师益友的存在非常重要。作为新人,寻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导师或者老师可以帮助你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指导。与导师或者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向他们请教问题,并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反馈。
4. 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
职场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进步的地方。作为新人,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水平。可以参加培训课程、读书学习、向同事请教等方式来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并将学到的东西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5.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职场中,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作为新人,要主动与同事建立联系,并尽可能与不同部门和岗位的人员进行交流和合作。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获得更多的机会。
6. 善于团队合作
职场中,团队合作是非常普遍的。作为新人,要善于团队合作,积极参与到团队的工作中去。与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积极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展现出自己的价值和贡献。
7. 做好时间管理
在职场中,时间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能力。作为新人,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将工作任务进行有效地分配和安排。可以使用时间管理工具来帮助自己掌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8. 建立自信
职场上,自信是非常重要的。新人要有自信,相信自己有能力胜任工作,并勇敢地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建立自信的方式有很多,可以通过良好的准备、积极的心态和不断的实践来提升自己的自信心。
总结
对于职场新人而言,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工作方法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制定详细的计划,并寻求导师的指导,职场新人可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展现出自己的价值。此外,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善于团队合作、做好时间管理以及建立自信也都是职场新人应该掌握的重要技巧。只有不断努力,并将这些工作方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职场新人才能实现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
三、律师的工作方法?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第二章 接待
第三条 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待。
第四条 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 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 建立委托关系
第六条 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 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 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 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 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在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 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 在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 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第四章 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初始起诉的,应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办理立案等手续。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当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六条 已经起诉的,应当审查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对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取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七条 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第十八条 接受被告当事人委托时,应开展下列工作:
(一)仔细阅读原告的起诉书,审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和被告准备的证据,起草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或代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
(二)提醒当事人或代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三)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四)如须提起反诉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反诉状;
(五)审查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没有管辖权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如当事人要求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应当在答辩期内代理当事人书写管辖权异议书并提交法院。
(六)开庭前承办律师一般应当进行阅卷,并做好阅卷笔录。
(七)收集证据应当客观求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八) 担任辩护人的承办律师应当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告知诉权。
(九) 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或拟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应按规定讨论和报告。
(十)撰写代理(辩护)词。
(十一)对委托人的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委托人的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承办律师对获知的委托人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有法律规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十二)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律师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十三)律师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当事人的书面确认。
第五章 出庭纪律
第十九条 律师应遵守以下出庭纪律:
(一)应当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期限、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它程序性规定。
(二)出庭应当穿律师袍,律师袍应当洁净、平整、不破损。
(三)庭审发言用词文明、得体、规范,不得使用黑话、脏话等不规范语言。发言时应当举止庄重大方。
(四)承办律师应当尊重法庭,依法依纪接触司法工作人员。
(五)律师应当制作出庭笔录。
第六章 案卷归档
第二十条 承办律师应当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归档办案卷宗:
(一)在接到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后一个月内建立卷宗并归档;
(二)卷宗材料应当齐全;
(三)卷内不得装订证据原件;
(四)承办律师卷宗装订后要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七章 办案流程中的几种情况
第二十一条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
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其代理工作,但不得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一)与委托人协商终止;
(二)被取消或中止执业资格;
(三)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四)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
(五)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第二十二条 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理由。
第二十三条 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生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促使委托人接受律师的劝告,消除导致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事由;在解除委托关系前,律师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的权益,如及时通知委托人,使其有充分时间再委托其他律师、收回文件的原件以及返还提前支付的费用等。
第二十四条 拒绝代理的,承办律师可以保留与委托人有关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转委托
(一)未经委托人同意,承办律师不得将案件转委托其他律师办理。
(二)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出现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更换律师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委托人同意的,律师之间要及时移交材料,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经济负担。
第二十六条 接待中的法律咨询事项
接待结束后,当事人不委托律师的,接待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按法律咨询业务办理:
(一)承办律师应当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咨询;
(二)解答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解答法律咨询应当进行登记,符合建立卷宗条件的,应当建立卷宗并及时归档;
(四)当事人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法律咨询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五)解答咨询过程中,接待律师不得诱导或强迫当事人诉讼,不得诱导当事人选择代理(辩护)人,不得作虚假承诺,不得擅自主持当事人和相对人进行超越解答法律咨询范围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出现违反本工作流程,市律师协会将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行业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流程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流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四、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是什么?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当前,监理工作普遍存在价格竞争无序、作用发挥不足、科技应用欠缺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开展,长远来看也无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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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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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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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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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这一创新应用解决了传统监理工作难以监管、质量评定缺乏依据的弊端,不仅有助于提高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还能督促监理人员提升履职实效、推动监理机构提高履约实效。随着监理记录云服务器的建立,以及未来工程履约监管系统的全面应用,监理工作也将逐步走向数字化、透明化、互联化。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五、初入职场必备工作方法是什么
初入职场必备工作方法是什么
引言
职场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来说,如何快速适应并表现出色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本文将探讨在职场中必备的工作方法,帮助初入职场的新人顺利融入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率。
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无论是与同事、领导还是客户,良好的沟通是成功的关键。初入职场的新人应学会倾听他人意见,表达自己想法,并善于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协作能力也至关重要,团队合作是完成任务的基础,通过与同事协作,可以更好地实现个人与团队的目标。
保持学习与进步的心态
职场竞争激烈,作为初入职场的新人,保持学习与进步的心态至关重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技能,能让自己在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定期参加培训课程、阅读相关书籍或是与更有经验的同事学习交流,都是提升自己的好方法。
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与目标
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与目标可以帮助新人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工作,有效分配时间与精力。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以根据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解决,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能让新人更有动力与冲劲去实现目标。
建立良好的职业人际关系
在职场中,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能让工作更加顺利,还能帮助新人更快地融入团队。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他人、善于倾听、乐于助人,都是建立良好职业人际关系的关键。同时,建立良好的关系还能为以后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职业操守
在职场中,良好的工作态度是成功的基石。新人应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挑战。同时,保持职业操守,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不仅能赢得同事与领导的尊重,也能建立自己在职场上的良好形象。
积极面对工作压力与挑战
职场中常常会面临各种工作压力与挑战,作为初入职场的新人,需要学会从容面对,化压力为动力。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学会有效应对挑战,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持续反思与改进
在工作中,反思与改进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新人应时刻审视自己的工作表现,找出不足之处并及时改进。通过持续反思和改进,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使自己在职场中越发璀璨。
结语
初入职场是每个人工作生涯中的重要阶段,掌握必备的工作方法可以让新人更好地适应和成长。希望本文探讨的工作方法能为初入职场的新人提供一些帮助,让他们在职场中游刃有余,取得更好的成绩。
六、职场中最有效的工作方法是什么?
工作方法:影响职场绩效的关键
在现代的职场环境中,找到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对于提高工作绩效至关重要。无论是高效的时间管理、合理的沟通技巧还是创新的解决问题方法,都是职场成功的关键。
首先,高效的时间管理是职场中最为基础的工作方法之一。合理的安排时间,轻松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利用番茄工作法帮助集中注意力,或者采用四象限法则来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都能够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良好的沟通技巧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方法。在团队合作中,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误解、提高工作效率。这不仅包括语言沟通,还涉及非言语沟通技巧,如姿态、表情和肢体语言等。优秀的沟通技巧可以使团队更加和谐,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法也是决定职场成败的一大关键。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则需要一种创新的解决方法。创新的解决问题方法不仅能够解决眼前的困难,还能够为个人和团队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高效的时间管理、良好的沟通技巧以及创新的解决问题方法,是在职场中最为有效的工作方法。掌握好这些方法,对于提高个人职场绩效有着积极的积极影响。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这些方法能够对您在职场中取得更好的表现和发展起到帮助。
七、crc好的工作方法?
1.做事之前准备工作要到位。(想事要全面)。
2.积极且有效的沟通(目的清晰)。
3.维护好本中心医院老师们,研究者的关系(长期每一天做到,为对方考虑)。
4.实事求是,积极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做好桥梁作用,为大家一起更好完成一个事情)。
5.努力调动研究者对项目入组的积极性(及时汇报项目情况,且不时旁敲侧击的提醒研究者做项目对他/她的利处)。
6.引起CRA对本中心医院的关注度(及时反馈中心医院的情况和良好建议)。
7.站在受试者角度,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勿忘初心,以人的健康为本)。
8.对受试者健康负责,对产生的数据负责(两大负责)。
9.了解有关本中心医院的规章制度,上班时间,相关伦理,机构,检查科室,PI,Sub-I门诊时间和休息时间,关注本中心医院的医疗动态。(熟记于心)。
10.方案,GCP随时看,随手记(CRC两条生命线)。
11.当日事,当日毕!(坚持不懈)。
12.CRA监察后遗留问题及时解决!
13.做好相关项目表格,电子备份的好习惯!
14.及时归档资料,定期整理资料柜,原件和复印件要分开,每日锁柜!
15.和受试者要有效沟通,拉家常,全面了解家庭情况,路程,子女和家人的支持,生活习惯,既往 病史和用药史,服药的习惯,如何储存,有无隐瞒AE或者不适。
16.将研究者,研究护士的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生日,喜好,脾气,工作习惯熟记于心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沟通。
17.电脑,手机,邮箱,文具袋,工作日记随时可以使用状态。
18.多为研究者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例如取个快递等)。
19.在工作中养成多学习项目相关的知识,不懂多请教。
20.要有主人公精神,不做熟练工种!
八、弹钢琴的工作方法?
首先是心中有谱,必须注意细节,就要认真搞好统筹兼顾,还要注意不断总结提高。
九、锅炉的正确工作方法?
(一)开机操作:
1.操作人员首先要具备司炉资格,做到持证操作。操作负责人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及方法。
2.每次开机前要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否则燃烧器不工作。
3.启动控制柜上的电源控制按扭,此时数显窗就显示当前炉内压力,压力高低的判段参照锅炉控制器说明书。
4.燃烧机启动后,风机先预吹扫30—50秒后,再开燃气阀;即建立火焰。(具体燃烧过程参看燃烧机使用说明书)
5.燃烧机的启停是由锅炉控制器根据压力的变化来发出启停指令的,(此功能为全自动)操作员应经常观察压力的变化若出现异常现象就立即停机、停火。
6.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水位,特别要保证补水箱满水。操作人员应定期给锅炉排污,保证锅炉水质。
7.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一旦有异常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处理故障后从新开机。
8.对于用三相电源的燃烧机操作员应在第一次开机前要确定电机的正、反转,否则就不能正常点火。(此时燃烧机在启动十几秒后风机停止,控制盒报警)
(二)关机操作:
1.关机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当炉内压力到达所设定值自动关机,此时操作员不必进行任何操作。
2.第二是:人为停机和交接班停机时,此时操作员应按下锅炉控制器的停止键,关闭燃烧机,然后再关闭控制器;等燃烧机完全停止后断开总电源。
3.停机时间长时要关闭燃气管路阀门,以免有泄露危险。
十、事故树的工作方法?
事故树分析法是安全系统工程中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它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① 由于事故树分析法是采用演绎方法分析事故的因果关系,能详细找出系统各种因有的潜在的危险因素,为安全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要点提供了依据。
② 能简洁、形象表示出事故和各种原因之间因果关系及逻辑关系。
③ 在事故树分析中,顶上事件可以是已经发生的事故,也可以是预想的事故。通过分析,找出原因,采取对策加以控制,从而起到预测预防事故的作用。
④事故树分析法既可以用于定性分析,也可用于定量分析。通过定性分析,确定各种危险因素对事故影响的大小,从而掌握和制定防灾控制要点;而定量分析,则能计算出顶上事件(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可从数量上说明危险因素的重要度,为实现系统最佳安全目标提供依据。
⑤ 可选择最感兴趣的事故作为顶上事件分析,这和事件树不同,事件树是由一个故障开始,而引起的事故不一定是使用者最感兴趣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用计算机画图及定性定量分析已成为现实,为事故树分析法的应用提供了科学手段。但事故树分析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如:① 要编好一棵事故树必须对系统非常熟悉和有丰富的经验,并且要准确的掌握好分析方法。即便如此,不同人编出的事故树其结果也不会完全相同。② 对很复杂的系统,编出的事故树会很庞大,这给定性定量分析带来一定的困难,有时甚至计算机都难以胜任。③ 要对系统进行定量分析,必须知道事故树中各事件的故障率,如果这些数据不准确则定量分析便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