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护理与行政管理的关系?
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临床护理中有行政管理 ,高效的行政管理对临床护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人工智能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1) 物质决定意识,意思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意识是特殊的物质, 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印象。 人工智能, 它的“意识” 就基于他所处的躯壳以及其中的代码, 这决定了它的“意识” 。
(2)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这种反作用是意识的能动作用。 人工智能的“意识” 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便有可能突破人类的限制而产生积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3) 要想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反作用, 必须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三、人工智能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认识论有着独特而内在的关系,使得两者之间可以进行哲学上的互释:一方面是对人工智能的认识论阐释,包括揭示人工智能的认识论根基,尤其是不同人工智能纲领或范式(符号主义、联结主义和行为主义)的哲学认知观,以及它们进行智能(认知)模拟时与人的认知之间所形成的同理、同构、同行、同情的不同关系;
另一方面是对认识论进行基于人工智能视角的阐释,包括依托人工智能范式所进行的认知分型(推算认知、学习认知、行为认知和本能认知),进而揭示这些分型之间的多重关系。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对人工智能和认识论之间进行动态互释,揭示两者之间难易互逆的关系,由此对人工智能发展走向形成有根据的预判,有助于正视人类智能和人工智能之间的互补,进而推进不同算法和认知类型的融合,并印证人们对认知本质相关阐释的合理性。
四、如何把握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的关系?
行政环境就是政府管理的环境,它是指围绕行政活动和行政现象这一主体的外部境况,是各种直接地或间接地作用和影响行政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 宏观行政环境即通常所说的国情,包括国际的社会、自然环境和国内的社会、自然环境,它是行政环境的基础,对行政活动有决定性的作用。 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的关系是双向的、辨证的。一方面,行政管理都处在一定的行政环境中,并受到行政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有什么样的行政环境,就有什么样的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必须适应行政环境的变化,由于行政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行政管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行政管理必须从实践出发,从客观的行政环境出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对行政环境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它可以改造行政环境,要么使行政环境变好,要么使行政环境变坏。
五、人工智能发现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人工智能发现是由于科技不断创新的结果
六、人工智能与食品营养与检测的关系?
检测设备的智能化,就是两者的关系。也就是食品营养与检测的智能化。
七、法学和行政管理的关系?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就业广泛,比如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公安机关等。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它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在20世纪初成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在发达国家,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门科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蓬勃发展。行政管理在各种管理中起领导、主管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其中行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培养系统掌握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政策学等方面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公关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专门行政管理人才。
八、人工智能与电子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科技的关系是人工智能从属于科技。人类的科技涵盖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包括农业领域,工业领域,医疗卫生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等等,每个行业都有自身的尖端科技。人工智能属于计算机行业的科技成果。
社会上习惯于把科学和技术连在一起,统称为科学技术简称科技。实际二者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科学解决理论问题,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科学要解决的问题,是发现自然界中确凿的事实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并建立理论把事实与现象联系起来;技术的任务则是把科学的成果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去。科学主要是和未知的领域打交道,其进展,尤其是重大的突破,是难以预料的;技术是在相对成熟的领域内工作,可以做比较准确的规划。
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
九、人工智能中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物质并对物质作出反应。
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是人类大脑的功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形象。
人工智能的“意识”是基于它所在的身体和它内部的代码,这决定了它的“意识”。
2、意识对物质有反应。这种反应是一种有意识的主动。当人工智能的“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有可能突破人类的局限,产生主动认识和改变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3、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的决定性作用和意识的反作用,必须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意识和人工智能的关系
一1、人工智能与人类的意识和智能有关。
由于意识是身体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根据控制论的理论,运用功能模拟的方法,可以利用计算机来模拟人脑的一些功能,机械化地进行人类的一些智能活动,这就是人工智能。
2、人工智能的本质是模拟人类思维的信息过程,实现人类智能的体现。
虽然人工智能可以模拟人脑的某些活动,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越人脑的功能,但人工智能不会成为人类的智能,而只是人类的意识。
二、意识和人工智能之间的区别
1、本质区别:
人工智能是对思维的模拟,而不是人类思维本身。并不把“机器思维”等同于人类思维。认为能超越人脑思考是没有根据的
人工智能是一种无意识的机械和物理过程。人类的智力主要是一种生理和心理过程。
2、不同的特点:
人工智能不具有社交性。人类的智慧和意识形态是社会性的。
人工智能不具备人类意识所特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人类的头脑提出新的问题,创造新的发明
十、行政管理与文化环境的关系拜托了各位,谢谢?
文化环境的主要因素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一)行政价值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所谓行政价值文化是指在特定行政环境下,社会民众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稳定存在的,关于公共行政系统应该具有哪些基本社会价值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
它是人们对行政的总体价值观,又被称为行政神话。
这是一种基本的公共行政文化模式,其主要功能在于解释公共行政系统在特定环境中的存在价值即人类社会为什么要创建公共行政系统,或者说作为人为系统之一的公共行政系统应该实现何种社会价值。
如西方认为“政府是必要的邪恶”,认为政府功能应该有限并受到制衡。
而我国认为“政府是万能的主宰,为民作主”,其功能无所不包。
因此,总体价值观实际上是公共行政系统得以产生与存在的社会价值前提,直接影响着公共行政系统的社会价值定位,从而也就决定着该系统的功能重心。
(二)行政功能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所谓行政功能文化是指在特定行政环境下,社会民众在长期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稳定存在的对公共行政系统所具备的功能结构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
它是人们对行政系统应具备的功能结构所持的基本观点。
行政功能文化对行政系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它直接影响与制约着该社会公共行政系统功能结构的具体模式。
一方面,它包括社会对公共行政系统功能范围的认知与价值取向,即公共行政系统应该或能够在哪些社会生活领域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价值判断与取向;另一方面,它还包括对系统内部职能分工发达程度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
功能结构观的形成,既会对特定功能结构的公共行政系统起着精神支持与维护作用,又是新型功能结构模式得以建立与存在的思想前提。
纵观人类历史,在行政功能文化方面,主要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文化观念: 1. 全能普化型行政功能文化 它有两层含义:其一,政府是全能的,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总揽所有社会事务。
传统行政体制政企政社不分、职责无限、机构臃肿等问题的产生,正是这种全能型政府观的自然结果。
其二,政府机关也是全能的,任一政府结构都可同时兼决策、执行、监督与控制诸项功能于一身,所有领导干部都既管决策、控制,又抓考核、执行。
机关是全能机关,个人是全能职员。
在这种行政文化环境下,政府表现为全能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公共行政系统涉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公共行政系统的功能范围大大扩张。
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行政系统即是如此。
2. 有限分工型行政功能文化 这种文化观念认为,政府只是社会分工中的一个部门,因而其功能是有限的;同时政府中的各个部门、每个人员也不是全能的,只能行使特定的权力,承担特定的责任。
在这种行政文化环境下,政府是有限政府,其权力受到限制;政府各个部门和行政人员不但权力有限,而且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三)行政运行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行政运行文化主要是指社会民众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稳定存在的,关于各种公共行政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的途径与方式的普遍性价值取向模式,可称之为公共行政过程观。
其实质核心问题是对公共行政系统基本运行机制、运行规则、运行方式的确定。
纵观人类政治发展史,关于公共行政系统运行机制的价值取向主要有两种模式,即自律本位的人治模式与法律本位的法治模式。
各国公共行政系统运行机制的价值取向模式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一个由自律本位向法律本位逐渐发展的过程。
所谓自律,即行为主体主要遵循由自身内在意志和个人情感引申的道德规范,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行为规则与行为方式的心理与行为过程。
自律本位是从人性善的基本假定出发,强调精英人物、权威人物个人道德情感的自觉性和至上性,认为公共行政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和效率,只能维系和取决于少数政治精英乃至某个权威人物的个人意志与品质,对行政行为主体不必且事实上往往也无法进行必要的法律约。
这一价值模式在公共行政运行实践中,表现为按照少数政治精英、某个权威人物的个人意志制定与实施行政政策,治理国家,是一种典型的以主观意志与个人情感作为行为依据的人治型公共行政运行机制。
所谓法律本位,是从人性不完善的基本假定出发,强调法律的至上性,认为公共行政系统及其运行机制,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系统都应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公共行政系统的一切权力与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系统的功能、结构、运行规则程序也都应该由法律明确界定。
简言之,这就是要求公共行政系统的运行及其行为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
历史实践证明,法律本位比自律本位更能使公共行政行为周密、科学、规范、稳定,也更民主,更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
当然,完全的人治与完全的法治都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纯粹假想。
在公共行政实践过程中,各国公共行政运行机制的取向模式大都兼具法治与人治的部分特色,只是各自所占比重有程度上的差异而已。
这也正是世界各国甚至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其公共行政系统的实际运行规则与运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复杂性特征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行政公共关系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就广义而言,行政公共关系是指行政系统的各种对外关系的统称。
就狭义而言,它主要是指行政系统与社会民众之间的关系。
所谓行政公共关系文化,是指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关于公共行政系统与民众间关系、民众在公共行政系统中所承担角色方面的认知与价值取向,也就是政民关系观。
行政公共关系文化可以分为传统服从型与现代参与型两种类型,在不同类型的行政公共关系文化的影响与制约下,社会民众对公共行政系统的态度及参与方式有着较大差别。
在传统服从型行政公共关系文化中,各国历代封建专制王朝鼓吹愚民政策、禁止民众参政议政,社会民众没有意识到也不可能意识到自身的行政过程参与者权利的存在,基本上是被动的被要求而且自身也倾向于服从公共行政系统的一切输出管制。
这种价值取向模式对传统社会专制型行政系统的存在与维持是必要的。
与之相反,现代参与型行政公共关系文化中,民众对公共行政系统及其运行过程,尤其是对公共权力系统制定与实施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令开始关注,对公共行政系统的输入环节、输出过程存在强烈参与愿望且日益倾向于通过各种途径来影响公共行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
在这种参与型价值取向的影响下,大多数社会民众都认为可以而且有必要对公共行政系统及其行政运行过程施加影响和进行控制;他们把公共行政系统当成是社会民众整体性利益的合成与实现系统,是促成公民利益得以实现的合法途径,因而会向系统提出各种期待与要求,且把这些要求的实现与否及其实现程度作为自己支持该系统与否的核心依据。
与这一文化形态相适应的是民主参与型的现代公共行政系统。
由此可见,特定社会的政民关系观不仅直接影响与制约着该社会的民众对公共行政系统及其运行过程的情感态度与参与方式,事实上,它还会直接或间接地改造着公共行政系统的基本性质与内部构成。
总之,特定社会关于公共行政系统的公共关系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公共行政系统产生影响与制约作用。
一方面,当这种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与现行公共行政系统的内在属性相适应或者说相协调时,它就会对该系统的存在起进一步的巩固与维持作用;另一方面,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当社会民众的文化素质、自我利益意识、民主参政愿望等方面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行政公共关系文化模式本身就会发生本质上的变更,相应地,社会民众不再对现存公共行政系统感到满意时,或迟或早地,现行行政系统将会面临变革乃至革命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