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智能的著作权(版权)属于谁?
很巧今年新鲜出炉的“人工智能著作权第一案”,可以给到一些答案。
先附上判决书原文链接(引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0ba2cab36054d80a864ab8000a6618a案件简介:
Dreamwriter是腾讯公司自主开发的一套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自2015年8月20日开发完成以来,原告主持创作人员使用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每年可以完成大约30万篇作品。
涉案作品为2018年8月20日,由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创作完成的《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财经报道文章,Dreamwriter软件在大量采集并分析股市财经类文章的文字结构,不同类型股民读者的需求基础上,根据主创人员独特的表达意愿形成文章结构,并利用收集的股市历史数据和实时收集的当日上午的股市数据,于股市结束的2分钟内完成写作并发表,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
此文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文章发表当日复制涉案文章,通过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向公众传播。这一行为在腾讯公司看来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被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要点:
涉案文章是否构成文字作品
涉案文章是否构成文字作品的关键在于判断涉案文章的是否具有独创性。法院认可文章外观及内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否定了将计算机软件视为创作主体。
法院认为涉案文章由原告主创团队人员运用Dreamwriter软件生成,其外在表现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其表现的内容体现出对当日上午相关股市信息、数据的选择、分析、判断,文章结构合理、表达逻辑清晰,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法院详细阐述文章的生成过程及特点,从涉案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与生成过程来分析,该文章的特定表现形式及其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与安排,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的创作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法院认定涉案文章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
从这份判决书的内容,并结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个人认为可以不严谨地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人工智能本身不能成为作者,作者只能是自然人或组织,如人工智能的主创团队。
二、人工智能创作出的东西如果符合著作权法中对于“作品”的定义,尤其是符合独创性要求,则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三、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通常是作者享有,当然也要看是否存在权利转让等情况。
但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的法律权利界定,还有许多问题待明确,如人工智能的主创团队究竟怎么界定?主创团队创造人工智能软件是否就能等天然地成为AI创作内容的作者?甚至AI“独创性”究竟能不能成立,都还有待商榷。
二、人工智能创作的论文或者小说,著作权属于谁?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框架下,暂时还没有承认人工智能的主体地位,即当前著作权不可能归属于人工智能。
那么问题就来了,就题主所述情况,著作权该归属于谁呢?
第一个方案,归属于使用者。理由在于,没有使用者的直接指令,便无法创作出作品。因而建议将著作权归属于使用者。
第二个方案,归属于人工智能的开发者。理由在于,开发者通过创作人工智能,进而提供了创作的环境和土壤。
至于归属于人工智能,笔者没有思考清楚归属于人工智能的意义在于?
三、城市散养犬只属于谁管
在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散养犬只。散养犬只有助于它们锻炼,也有助于它们更好地适应环境。然而,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城市散养犬只属于谁管的问题。下面我们将探讨这个问题。
城市散养犬只的问题
城市中散养犬只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犬只数量过多,导致环境问题; 2: 犬只在公共场所乱跑、乱拉乱尿,影响市容; 3: 犬只咬伤人或其他动物,造成安全问题。
这些问题都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城市散养犬只属于谁管的问题愈加重要。
管理城市散养犬只
要解决城市散养犬只的问题,需要对犬只进行管理。但是,城市散养犬只属于谁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通常,犬只的主人应该对它们进行管理,但是,这需要主人有足够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如果主人没有这些能力,那么城市管理部门就需要介入,对犬只进行管理。
为了有效管理城市散养犬只,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市散养犬只进行规范管理; 2: 对犬只进行登记管理,确保能够追踪犬只的来源和去向; 3: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养犬管理的认识; 4: 对散养犬只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它们的健康状况良好; 5: 对于违反规定的主人,应该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城市散养犬只,并减少犬只带来的问题。
结论
城市散养犬只属于谁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虽然犬只的主人应该对它们进行管理,但是如果主人没有足够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那么城市管理部门就需要介入,对犬只进行管理。为了有效管理城市散养犬只,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犬只进行登记管理等。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城市散养犬只属于谁管的问题,也希望大家能够养好自己的犬只,为城市管理做出贡献。
四、云起读书网著作权属于谁?
云起读书网著作权属于作者,这是毋庸置疑的,云起读书网'只有它的使用权
五、农村修路属于谁管?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农村道路的特殊性,应该是分段进行划分的,一般主体道路,就是我们所说的乡道,还没到村里面的,应该归属公路局来管,也就是当地的政府部门来管理的。农村修路集资的方法: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和十七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农村道路建设要以政府投资为主,通过多渠道进行筹资。
在有些农村地区,就有当地的名营企业老板支持乡村建设出资为农民修路的例子。
如果确实无法完成筹资需要向广大农民们集资,也必须要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以及农民个人同意之后才能执行,不得强制向单位和农民个人进行集资,更不能打着集资的口号增加农民的负担。
六、水库属于谁管的?
水库管理归属于水利部门。水库是一种公共资源,其管理实际上是对水资源的管理,负责水库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以确保水库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水利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维护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同时也负责向社会公众宣传水库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公众对于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
在水库的管理过程中,水利部门需要与相关的环保、土地、安全等部门进行协作,共同完成水库的各项任务。
因此,水库管理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管理,需要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才能保障水库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七、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著作权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知识资产。对于创作者和委托人而言,了解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的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除非委托合同另有约定。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并不拥有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然而,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例如媒体、广告和设计等领域,委托人通常会要求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合法地使用和管理委托作品。
通常情况下,委托人会要求委托人自始拥有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并要求委托人许可他们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例如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作品的形象。
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对于委托人和受托人而言都是有益的。对于委托人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放心地使用和管理委托作品,而不用担心侵权问题。对于受托人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保留自己创作作品的权益,并有机会获得合理的报酬。
然而,有一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受托人。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著作权的归属,受托人仍然享有他们作为创作者所应享有的权益,例如署名权和修改权。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委托人和受托人应该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除了著作权归属的问题,委托作品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知识产权的问题,例如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因此,在签订委托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和考虑这些知识产权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除非委托合同另有约定。双方应该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并合理分配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这样做将有助于保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八、农村沟渠属于谁管?
农村的沟渠应该属于当地的村委会管理。
中国农村是很普遍的存在,而农村的沟沟渠渠是很多很多的。而关于这些沟渠的所属管理权,应该是由当地的村委会直接管理,然后再由各个村委会所辖的屯、队。进行具体的管理和支配,从而营造农村美好的生态环境。
九、物流主管属于谁管?
物流主管具体看是物流仓库中心,还是外部物流分部公司,要是物流仓库中心里的物流主管就由物流仓库里负责管理,要是外部物流点主管,那么就外部运营自由管理!
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