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案例?
直接投资,比如中石化投资120亿建青岛大炼油生产项目,间接投资,比如XXX公司,通过购买中石化的股票,拥有中石化的股权,获得在中石化利润分配的时候的收益
二、合肥投资成功案例介绍?
合肥市政府,2007年,拿出全市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赌面板,投了京东方,最后赚了100多亿。
2011年又拿出100多亿赌半导体,投了长鑫/兆易创新,赢了,上市估计浮赢超过1000亿;2019年,又拿出100亿赌新能源,投蔚来,结果大众汽车新能源板块落地合肥。
三、投资人epc模式案例?
你好,以下是一个典型的EPC(工程、采购和建设)模式的投资案例:
项目简介:
一家能源公司计划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建造一座太阳能电站,以满足当地社区的能源需求。该电站将使用光伏电池板来收集太阳能,并将其转化为电力。该项目需要一家EPC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建设和安装电站。
投资方案:
投资方决定使用EPC模式,以确保项目的高效和质量。他们选择了一家国际知名的EPC承包商,该承包商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建造了多个太阳能电站。投资方和EPC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合同,规定了以下内容:
1. EPC承包商将负责电站的设计、采购、建设和安装,并确保项目在预算和时间范围内完成。
2. 投资方将支付EPC承包商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采购、建设和安装费用。
3. 在电站建成并开始运营后,EPC承包商将向投资方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维护和保修服务。
结果:
该项目的EPC模式证明是一种成功的投资方案。电站在预定的时间范围内建成,并开始向当地社区提供可靠的清洁能源。投资方从EPC承包商获得了高质量的设计、采购、建设和安装服务,并在电站运营期间享有维护和保修服务。最终,该投资方获得了可靠的收益,同时为当地社区提供了清洁能源。
四、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案例?
1、智能制造领域。 标准化工业制造中信息感知,自主控制,系统协调,个性化定制,检查和维护以及过程优化的技术要求。
2.智能农业领域。在具有复杂应用环境和多样应用场景的农业环境中,标准化技术要求,例如特殊传感器,网络和预测数据模型,以协助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五、人工智能创业的成功案例?
人工智能代表现代化的基础和创新,拥有新的策略,打开新的策划。拥有智能的头脑,开发一带一路的经济市场,创业你我行。
六、个人投资企业法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刘某是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0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万元。刘某决定于2001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与黄某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判决责令刘、黄补充办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由刘某与黄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
(2)刘某允许另一公司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
(3)刘某的理由是否成立?
(4)该企业的债权人要求是否成立?
(5)刘某是否解散企业?
(6)黄某是否承担责任?
答案:(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单独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法律仅要求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但并不要求须缴纳最低注册资本金。因此刘某单独以一元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而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负无限责任,因此刘某将其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与纠正。
(2)、刘某允许另一公司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不合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须为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此,刘某如允许他人参加投资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改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因为此时已经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条件了。
(3)、该企业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规定、《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对此也作出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刘某的理由不成立。
(4)、该企业的债权人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不能向刘某的家庭求偿。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刘某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刘某的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刘某个人负无限责任。
(5)刘某决定自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刘某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有权决定自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刘某的做法并不违法。
(6)由于黄某后来加入投资经营,因此该个人独资企业事实上已转变为公民之间的合伙关系,由此,法律责任也应当由合伙人刘某、黄某承担。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七、投资国外基金失败的案例?
拿中投做反向指标吧,投资黑石,摩根士丹利,全部亏损,就是一冤大头。
八、人工智能创业型企业的案例?
2018年被誉为人工智能元年,是因为业内普遍认为在今年人工智能将会发生一些重大的发展,同时,也有更多的公司投入到这一行业中。仅在中国的A股市场,就已经拥有了200多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企业,这其中还不包括未上市和初创企业,全部加起来大概数以千计。但很多人在抱怨,虽然科技新贵们一直在出现,但是在商业化上真正做出成绩的却寥寥无几。
其实对于初创企业来说,AI产业格局中的中间层,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较为通用的技术,虽然获得了媒体最多的宣传和曝光,但大部分投资人都认为,这一层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只会停留在巨头内斗的格局中。如果初创公司选择了这些方向,就只能靠技术赚钱。对于初创公司而言,应用层也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即利用巨头们的成果,投身于垂直领域中。
九、人工智能 案例
人工智能案例研究
介绍
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是一门涉及开发智能系统的科学与技术。它借助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分析,模拟人类智能的过程与行为。近年来,人工智能应用广泛,并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将介绍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工智能案例。
自然语言处理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自然语言处理是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分支之一。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计算机可以理解、分析和生成人类语言。
案例一:智能客服
很多企业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智能客服系统。这些系统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理解用户问题,并提供快速准确的解答。
案例二:机器翻译
机器翻译是一项复杂的任务,要求计算机能够将一种语言的文本自动转换为另一种语言。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机器翻译系统可以逐句分析源文本,并生成目标语言的翻译。
机器视觉 (Computer Vision)
机器视觉是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分支,致力于教会计算机理解和解读图像和视频。
案例三: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技术在安全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通过分析独特的面部特征,人脸识别系统能够准确识别一个人的身份。
案例四:智能驾驶
智能驾驶汽车利用机器视觉技术来感知和理解路况,从而自动控制车辆行驶。这项技术的发展为未来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机器学习 (Machine Learning)
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用于训练计算机从数据中自动学习和改进。
案例五:推荐系统
推荐系统通过分析用户行为和偏好,预测他们可能喜欢的产品或内容,从而提供个性化的推荐。
案例六:医学诊断
机器学习在医学诊断中有着重要的应用。通过学习大量的医学数据,机器学习模型可以帮助医生提高诊断准确性。
结论
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我们的社会和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然语言处理、机器视觉和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通过分析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的强大潜力和无限可能。
十、人工智能在作物育种中的成功案例?
2020年,中国科学院田志喜、梁承志、韩斌等研究者通过全基因组重测序对全球2898份具有遗传多样性的大豆种质材料进行分析和鉴定,进而构建了世界首个大豆泛基因组。
本次泛基因组研究所选用的大豆种质材料具有重要的育种和生产价值,其中“满仓金”“十胜长叶”等种质材料作为骨干核心亲本已各自培育出“黑河43”“齐黄34”等上百个优良新品种,这些品种被各个大豆主产区大面积推广种植。
“分子标记辅助选择、全基因组选择等是分子育种的代表性技术,其旨在对大豆内源基因进行聚合或修饰,赋予大豆新的性状,而这些育种技术的应用都依赖于对大豆功能基因组的深入研究和全面了解。”于彩虹说。
因此,大豆泛基因组和相关自然群体遗传变异的发布为大豆育种技术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和平台,也为推进大豆分子设计育种、提升大豆产量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