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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规则?

一、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股市也分主板和创业板,其中在主板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

一、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股市也分主板和创业板,其中在主板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4、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5、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6、必须有至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和实益,持有的股份数,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香港上市条件?

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及条件: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三、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四、物业香港上市条件?

物业公司香港上市的必须条件:最基础的就是要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筹资用途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证券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相关规定。

在资金方面,上市前三年的合计溢利要达到5000万港元,且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上市的时候市值须达一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达到25%,假如发行人市场超过了40亿港元,持股量可降低到10%。

五、香港借壳上市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十条以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2、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超过3年;

3、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六、香港主板上市含金量?

香港主板上市的含金量较高,因为该交易所严格遵守国际标准和规则,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和市场监管机制。此外,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吸引了许多优秀的企业和投资者,市场活跃度高,投资机会丰富。同时,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也会接受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保证市场的公平和稳定。因此,香港主板上市的企业和股票备受投资者的关注和信任。

七、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

你好,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一个例子来看:

经同香港李汉生律师咨询,现答复如下: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分主板上市及创业板上市两种形式,目的为有意向公众等筹集资金发展业务的公司提供选择。

在主板上市及创业板上市有不同的法律规则和要求。由于该法律规则和要求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故不能每项细述,现就其中的几项基本条件略述如下:

一、 主板上市条件    

(一)公司形式

1、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并非<公司条例>所指的私人公司);

2、在百慕大、开曼群岛及中国依法成立的公司。

(二)盈利要求

过往三年合计5000万元港币盈利(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元港币,前两年须共达3000万元港币)。

(三)营业纪录

需具备三年的业务纪录。  

(四)有关营业纪录规定的弹性处理

联交所只对若干指定类别的公司(如基建或开采天然资源公司)放宽三年业务纪录的要求,或在特殊情况下,具有最少两年业务纪录的公司也可放宽处理。

(五)主营业务

没有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营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六)业务目标声明

没有具体规定,但申请人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七)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

在三年业务纪录中必须是申请人管理下运营的记录。

二、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公司形式

与主板相同。

(二)盈利要求

不设盈利要求。

(三)营业纪录

提交上市申请前紧接的24个月的业务纪录。若符合下列情况,上述的要求可减至12个月;

(a)首次上市文件中的会计师报告,显示过去12个月期内的营业额不少于5亿港元、会计师报告中所记载对上财政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总资产不少于5亿港元,或上市时的市值最少有5亿港元;

(b)上市时由公众持有的公司市值最少要有1.5亿港元,由最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其中持股量最高的5名及25名股东分别合共持有不超过由公众持有的股本证券的35%及50%;

(c)股份的首次公开招股价不少于1港元。

(四)有关营业纪录规定的弹性处理

联交所只接受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如基建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动业务纪录」可少于24个月。

(五)主营业务

需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不过,涉及主营业务的相关业务是容许的。

(六)业务目标声明

需载列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目标。

(七)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

除联交所按特殊情况接纳以外,申请人的业务活动记录必须是在申请人自行管理下运营的记录。

八、香港a股上市条件?

在香港股票上市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拟要求上市企业达到相应的要求,发行人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一定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最近两年两年须得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增长率不低于30%;

港股IPO流程一般是7个阶段:

【1】递表:从准备资料到递表时间周期为3到6个月;

【2】聆讯:评估上市公司,时间2到3天 【3】路演:公司向机构投资者作介绍,周期为7天;

【4】招股:面向全球投资者卖股票,周期3天,最长一周;

【5】公布配售结果:上市前一天公布;

【6】暗盘交易:场外交易,新股上市前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进行;

【7】挂牌上市。

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为企业提供了资本市场的总体环境、时间可控性高还能对公司业务有宣传和推广的机会,在香港上市后再融资非常便利,也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

九、香港spac上市条件?

1、分配对象:仅限专业投资者才可认购和买卖SPAC证券。

2、分配规则:至少有75 名专业投资者,当中至少20 名须为机构专业投资者,而此等机构专业投资者必须持有至少75%的待上市证券。

3、发行价:至少为10亿港元。

4、首发募集资金总额:至少为10亿港元。

5、存续期限:SPAC 须在24 个月内刊发SPAC 并购公告并在36 个月内完成SPAC 并购交易(可申请延期)。

十、腾讯为什么选择香港上市,而不是美国上市?

纳斯达克还是香港在谋划上市的过程中,有一个选择曾引起不小的争论,那就是:在美国还是在香港上市。当时绝大多数的中国互联网公司都选择在纳斯达克上市,那里被认为是“全球互联网的摇篮”,之前的“三巨头”新浪、搜狐和网易无一例外都在那里登陆资本市场。然而,刘炽平却提出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建议,他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腾讯的商业模式在北美找不到一个可类比的标杆企业,美国的所有即时通信工具,从ICQ到雅虎通,再到MSN,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也均没有找到盈利的模式。美国人认为,所有的互联网创新都应该首先出现在硅谷或波士顿六号公路,而全世界其他地方无非都是对美国式创新的一种回应,这就是布罗代尔所谓的“世界的时间”3。现在,腾讯讲了一个美国人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他们也许不愿意为一个中国人的故事买单。这是纳斯达克的悲哀。第二,香港更接近腾讯自己的本土市场,香港的分析师和股民显然比美国人更了解腾讯。理论上,一家立足于服务大众用户的公司,它的上市地点越贴近它的本土市场,公司价值就反应得越为真实。香港联交所对互联网公司的估值肯定没有纳斯达克高,但是发生股价大起大落的情况也比后者要少,对于追求持续增长的腾讯来说,这也许是一件好事。第三,在香港上市还会带来一种可能性,就是作为红筹股,在未来有可能回归中国内地的资本市场。最了解腾讯的,始终是它的亿万用户,可惜在当时,内地的证监当局对互联网公司视而不见,关闭了申请的窗口,在刘炽平看来,这是一种与纳斯达克相映成趣的偏见。除了这三条与市场有关的理由之外,最终让马化腾下决心选择香港的原因还有一条,就是员工期权的兑现。腾讯在创办后不久就向早期的核心员工承诺了期权,马化腾想要以较低的价格在上市前完成购买,可是这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会被看成是一种“降低公司利润的不恰当行为”,而在香港,这一做法则是被普遍认可的。在马化腾看来,后者的规则对员工更为有利。

——吴晓波《腾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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