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智能五条原则?
一是坚持伦理先行。必须将“以人为本”“智能向善”作为基本准则,规范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避免这一技术成为“脱缰的野马”。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二是坚持安全可控。国际社会要强化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不发生超出人类掌控的风险,确保在关键时刻人类有能力摁下停止键。
三是坚持公平普惠。发展中国家平等获取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对于弥合南北技术鸿沟、数字鸿沟、发展鸿沟至关重要。个别发达国家为谋求科技霸权,构建排他性小圈子,以种种借口和行动恶意阻挠他国技术发展,人为制造科技壁垒,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四是坚持开放包容。科技发展要在推动技术进步和保障安全应用两方面取得相对平衡,最佳路径是保持开放合作,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跨国界的交流对话,反对各种形式的“小院高墙”“脱钩断链”,打造开放、包容、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
五是坚持和平利用。要重点挖掘人工智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跨领域融合创新等方面的潜力,更好赋能全球发展事业。各国应秉持负责任的国防政策,反对利用人工智能谋求军事霸权、破坏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人工智能不能违背的原则?
人工智能三大守则分别是:
1.人工智能不得危害人类。此外,不可因为疏忽危险的存在而使人类受害。
2.人工智能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但命令违反第一条内容时,则不在此限。
3.在不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情况下,人工智能必须保护自己。
此守则在1942年,艾扎克.艾西莫夫在短篇小说《环舞》中首次提出
三、人工智能研究的基本原则?
一是福祉原则。人工智能的发展应服务于人类共同福祉和利益,其设计与应用须遵循人类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符合人类的尊严和权利。
二是安全原则。人工智能不得伤害人类,要保证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可适用性与可控性,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数据泄露与滥用。保证人工智能算法的可追溯性与透明性,防止算法歧视。
三是共享原则。人工智能创造的经济繁荣应服务于全体人类,构建合理机制,使更多人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享受便利,避免数字鸿沟的出现。
四是和平原则。人工智能技术须用于和平目的,致力于提升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倡导和平利用人工智能,防止开展致命性自主武器军备竞赛。
五是法治原则。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以及各国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禁止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等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六是合作原则。世界各国应促进人工智能的技术交流和人才交流,在开放的环境下推动和规范技术的提升。
这六项原则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讨论和共识构建提供了一种可能。
四、人工智能三大原则?
一、人类为人工智能设定的三大原则
提及人工智能,我们一定要提一下艾扎克·艾西莫夫。艾西莫夫在著作《我是机器人》中所提的“机器人工学三原则”。艾西莫夫也因此获得“机器人学之父”的美名。
这三项原则分别是:
第一条:机器人不得危害人类。此外,不可因为疏忽危险的存在而使人类受害。
第二条: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但命令违反第一条内容时,则不在此限。
第三条:在不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这三项原则中,显然列在第一条的规则, 是最为重要的,就是不得危害人类。
但后来,阿西莫夫加入了一条新定律:第零定律。
第零条: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因不作为使人类整体受到伤害。
阿西莫夫的科幻设定里,机器人三定律是植入到近乎所有机器人软件底层里,不可修改不可忽视的规定,绝不仅仅是“建议”或者“规章”。
可见,无论人工智能如何发展,只要为人工智能设定严格的不伤害人类的原则,并从底层设定为不可以修改的规则,人类就是安全,大可不必杞人忧天。
五、人工智能的四大关键原则?
在人工智能迅速发展,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的背景下,我们在不断寻求人工智能效益最大化时,如何应对其伦理和监管问题,成为新的焦点。
6月17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治理原则》),提出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动指南。
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薛澜参与了《治理原则》制定和出台的全过程,他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治理原则》旨在更好地协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可靠,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治理原则》突出了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这一主题。薛澜说,这里的“负责任”既有人工智能研发者,也有使用者、管理者等其他相关方,各方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标准规范,防范利用人工智能进行非法活动。
针对人工智能技术更迭快、老政策解决不了新问题的现状,《治理原则》推出了“敏捷治理”。“这是一个全新的思路”,中科院自动化所研究员、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曾毅向科技日报记者表示,《治理原则》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有序发展的同时,更应该具有前瞻性和预判性眼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的未知风险。
在《治理原则》中,尊重隐私被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求充分保障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同时,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使用等各环节应设置边界,建立规范。曾毅表示,此次在《治理原则》中首提“个人数据授权撤销机制”。个人有权在同意个人信息授权后,随时撤销授权,这在全世界也属于领先。他认为,人工智能应以保障社会安全、尊重人类权益为前提,避免误用,禁止滥用、恶用。
《治理原则》的出台,为的是推动我国人工智能行业的自律,凝聚全社会共识,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所以“共治共管”的理念贯穿始终。早在《治理原则》起草前,科学技术部就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我们征集到了百余条十分有价值的意见,其中一些意见被采纳,还有许多提意见的人员被请来与我们一起探讨”,薛澜向科技日报记者介绍说。
一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的专家提出以医学伦理为鉴确定人工智能的监管思路,一位南开大学的哲学专家建议以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路倡导人工智能向善的理念等等,这些意见和建议都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的专家们广泛听取。
薛澜表示,人工智能的治理已经不是某个地区或者国家的问题,而是需要全球协同,中国的专家们盼着与全世界的科学家一起建立共识、协同发展,为促进人机和谐,服务人类文明进步共同努力。
六、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包含哪些原则?
《治理原则》旨在更好协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可靠,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原则》突出了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这一主题,强调了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等八条原则。
七、2015年我国发展人工智能总体原则?
一是福祉原则。人工智能的发展应服务于人类共同福祉和利益,其设计与应用须遵循人类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符合人类的尊严和权利。
二是安全原则。人工智能不得伤害人类,要保证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可适用性与可控性,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数据泄露与滥用。保证人工智能算法的可追溯性与透明性,防止算法歧视。
三是共享原则。人工智能创造的经济繁荣应服务于全体人类,构建合理机制,使更多人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享受便利,避免数字鸿沟的出现。
四是和平原则。人工智能技术须用于和平目的,致力于提升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倡导和平利用人工智能,防止开展致命性自主武器军备竞赛。
五是法治原则。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以及各国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禁止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等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
六是合作原则。世界各国应促进人工智能的技术交流和人才交流,在开放的环境下推动和规范技术的提升。
这六项原则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讨论和共识构建提供了一种可能。
八、商务礼仪的原则主要有()原则、()原则、()原则、()原则、()原则?
商务礼仪的原则通常有七个:尊重原则、平等原则、宽容原则、遵守约束原则、自律原则、从俗原则和诚信原则!
另外,商务礼仪的3A原则,是商务礼仪的立足资本,是美国学者布吉尼教授提出来的。3A原则实际上是强调在商务交往中处理人际关系最重要的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原则接受(Accept)对方。告诉我们在商务交往中不能只见到物而忘掉人。强调人的重要性,要注意人际关系的处理,不然就会影响商务交往的效果。3A原则是讲对交往对象尊重的三大途径。第一接受对方,宽以待人,不要难为对方,让对方难看,客人永远是对的。比如在交谈时有“三不准”:不要打断别人;不要轻易的补充对方;不要随意更正对方,因为事物的答案有时不止一个。一般而言,不是原则性的话,要尽量接受对方。
第二原则重视(Attention)对方。欣赏对方。要看到对方的优点,不要专找对方的缺点,更不能当众指正。重视对方的技巧:一是在人际交往中要善于使用尊称,称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凡尊称;二是记住对方,比如接过名片要看,记不住时,千万不可张冠李戴。
第三原则赞美(Admire)对方。对交往对象应该给予的一种赞美和肯定,懂得欣赏别人的人实际上是在欣赏自己。赞美对方也有技巧:一是实事求是,不能太夸张,二是适应对方,要夸到点子上。
九、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
《治理原则》旨在更好协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可靠,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原则》突出了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这一主题,强调了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等八条原则。
《治理原则》全文如下:
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
全球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呈现出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等新特征,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更好协调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工智能发展相关各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和谐友好。人工智能发展应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应符合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促进人机和谐,服务人类文明进步;应以保障社会安全、尊重人类权益为前提,避免误用,禁止滥用、恶用。
二、公平公正。人工智能发展应促进公平公正,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机会均等。通过持续提高技术水平、改善管理方式,在数据获取、算法设计、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和应用过程中消除偏见和歧视。
三、包容共享。人工智能应促进绿色发展,符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要求;应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各行各业转型升级,缩小区域差距;应促进包容发展,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及科普,提升弱势群体适应性,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应促进共享发展,避免数据与平台垄断,鼓励开放有序竞争。
四、尊重隐私。人工智能发展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充分保障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使用等各环节应设置边界,建立规范。完善个人数据授权撤销机制,反对任何窃取、篡改、泄露和其他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五、安全可控。人工智能系统应不断提升透明性、可解释性、可靠性、可控性,逐步实现可审核、可监督、可追溯、可信赖。高度关注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提高人工智能鲁棒性及抗干扰性,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
六、共担责任。人工智能研发者、使用者及其他相关方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标准规范。建立人工智能问责机制,明确研发者、使用者和受用者等的责任。人工智能应用过程中应确保人类知情权,告知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影响。防范利用人工智能进行非法活动。
七、开放协作。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跨国界的交流合作,推动国际组织、政府部门、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在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中的协调互动。开展国际对话与合作,在充分尊重各国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和实践的前提下,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八、敏捷治理。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有序发展的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的风险。不断提升智能化技术手段,优化管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推动治理原则贯穿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对未来更高级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持续开展研究和预判,确保人工智能始终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十、人工智能三大原则是谁规定?
一、人类为人工智能设定的三大原则
提及人工智能,我们一定要提一下艾扎克·艾西莫夫。艾西莫夫在著作《我是机器人》中所提的“机器人工学三原则”。艾西莫夫也因此获得“机器人学之父”的美名。
这三项原则分别是:
第一条:机器人不得危害人类。此外,不可因为疏忽危险的存在而使人类受害。
第二条: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但命令违反第一条内容时,则不在此限。
第三条:在不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这三项原则中,显然列在第一条的规则, 是最为重要的,就是不得危害人类。
但后来,阿西莫夫加入了一条新定律:第零定律。
第零条: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因不作为使人类整体受到伤害。
阿西莫夫的科幻设定里,机器人三定律是植入到近乎所有机器人软件底层里,不可修改不可忽视的规定,绝不仅仅是“建议”或者“规章”。
可见,无论人工智能如何发展,只要为人工智能设定严格的不伤害人类的原则,并从底层设定为不可以修改的规则,人类就是安全,大可不必杞人忧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