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智能学派的著作和发明?
(1)符号主义(symbolicism),又称为逻辑主义(logicism)、心理学派(psychologism)或计算机学派(computerism),其原理主要为物理符号系统(即符号操作系统)假设和有限合理性原理。
(2)连接主义(connectionism),又称为仿生学派(bionicsism)或生理学派(physiologism),其主要原理为神经网络及神经网络间的连接机制与学习算法。
(3)行为主义(actionism),又称为进化主义(evolutionism)或控制论学派(cyberneticsism),其原理为控制论及感知-动作型控制系统。
计算机科学界最喜欢的AI 概念是率属于符号主义的,基于理论科学最擅长的是构建符合解释完备的哲学系统。偏向于自然科学的科学家则喜欢连接主义。而行为主义人工智能专家趋向于形式主义的图灵测试。
二、人工智能著作权的研究意义?
有利于增强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认识。
三、人工智能的著作权(版权)属于谁?
很巧今年新鲜出炉的“人工智能著作权第一案”,可以给到一些答案。
先附上判决书原文链接(引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0ba2cab36054d80a864ab8000a6618a案件简介:
Dreamwriter是腾讯公司自主开发的一套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自2015年8月20日开发完成以来,原告主持创作人员使用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每年可以完成大约30万篇作品。
涉案作品为2018年8月20日,由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创作完成的《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财经报道文章,Dreamwriter软件在大量采集并分析股市财经类文章的文字结构,不同类型股民读者的需求基础上,根据主创人员独特的表达意愿形成文章结构,并利用收集的股市历史数据和实时收集的当日上午的股市数据,于股市结束的2分钟内完成写作并发表,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
此文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文章发表当日复制涉案文章,通过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向公众传播。这一行为在腾讯公司看来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被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要点:
涉案文章是否构成文字作品
涉案文章是否构成文字作品的关键在于判断涉案文章的是否具有独创性。法院认可文章外观及内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否定了将计算机软件视为创作主体。
法院认为涉案文章由原告主创团队人员运用Dreamwriter软件生成,其外在表现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其表现的内容体现出对当日上午相关股市信息、数据的选择、分析、判断,文章结构合理、表达逻辑清晰,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法院详细阐述文章的生成过程及特点,从涉案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与生成过程来分析,该文章的特定表现形式及其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与安排,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的创作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法院认定涉案文章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
从这份判决书的内容,并结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个人认为可以不严谨地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人工智能本身不能成为作者,作者只能是自然人或组织,如人工智能的主创团队。
二、人工智能创作出的东西如果符合著作权法中对于“作品”的定义,尤其是符合独创性要求,则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三、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通常是作者享有,当然也要看是否存在权利转让等情况。
但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的法律权利界定,还有许多问题待明确,如人工智能的主创团队究竟怎么界定?主创团队创造人工智能软件是否就能等天然地成为AI创作内容的作者?甚至AI“独创性”究竟能不能成立,都还有待商榷。
四、人工智能音乐著作权保护存在哪些争议?
人工智能音乐的著作权保护存在以下争议:
1. 创作归属问题:人工智能音乐通常由计算机算法自动创作,而非由具有独立思考和情感表达能力的人类进行创作。因此,人工智能音乐的创作者归属问题成为了一个争议焦点。
2. 著作权保护标准问题:传统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要求作品具备原创性和独创性等要素,但对于人工智能音乐来说,由于它的创作过程可能涉及到复制、改编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著作权保护的难度。
3. 盗版侵权问题:人工智能音乐的数字化特性和易复制性,增加了其被盗版的风险。在未来,数字水印技术等技术手段可以用来防止盗版行为,但是这些技术本身也面临攻击和破解的可能。
4. 合理使用问题:人工智能音乐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商业演出、广告、电影配乐、游戏音乐等领域。在这个过程中,人工智能音乐的作品如何被合理使用,涉及到版权许可等问题。
总之,随着人工智能音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越来越广泛,人工智能音乐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愈加复杂。为了保护人工智能音乐的创新成果和优秀作品,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技术保障,同时也需要对人工智能音乐著作权的争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
五、大著作小著作谁写的?
罗杰·培根Roger Bacon(约1214年—1293年),另翻译为罗吉尔·培根,英国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著名的唯名论者,实验科学的前驱。具有广博的知识,素有“奇异的博士”之称。
基本信息
中文名罗杰·培根外文名Roger Bacon别名奇异的博士性别男去世日期1293年国籍英国信仰天主教毕业院校牛津大学职业修士哲学家炼金术士代表作品大著作小著作、第三部著作哲学研究纲要师从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出生时间约1214年
六、张之洞的著作?
劝学篇,张文襄公全集等。
七、凯恩斯的著作?
《通论》《论货币改革》等。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年6月5日—1946年4月21日),英国经济学家,现代经济学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创立的宏观经济学与弗洛伊德所创的精神分析法和爱因斯坦发现的相对论一起并称为二十世纪人类知识界的三大革命。凯恩斯因开创了经济学的“凯恩斯革命”而称著于世,被后人称为“宏观经济学之父”。
八、黄宗羲的著作?
《留书》 顺治十年九月。第一部政治思想著作,一卷八篇。表达了强烈的反清民族主义精神。
《明夷待访录》 康熙元年至二年。
黄宗羲最具代表性的政治思想著作,《留书》的扩充。提出了具有民主启蒙思想倾向的政治纲领,设计了未来理想社会的蓝图。
《明文案》 康熙七年至十四年。经历七个寒暑,披阅千余家文集,虽不是自己的原著,但此书的编纂对黄宗羲也有很大意义。
后扩充为《明文海》,完成时黄宗羲已经84岁高龄! 《明学儒案》 康熙十五年至二十四年。系统总结明代学术发展演变状况的断代学术思想史专著。
《宋儒学案》、《元儒学案》 未完成,后被续编为《宋元学案》。
九、伊塞尔的著作?
《本文的召唤结构》、《阅读活动:审美响应理论》
沃尔夫冈·伊瑟尔是接受美学的重要理论家之一,接受美学的重要理论家,也是康斯坦茨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伊瑟尔他更加忠实于文本分析,更加微观化和容易切入。他是在英加登现象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召唤性,揭示出一个普遍性的事实:作为依赖于读者的再创造才能实现的本文,具有许多“空白”和“否定”,即作为本文中开放未决的可连接性的空白,作为“游移视点”的参照域内部的非主题性部分的“空缺”和“否定”。在伊瑟尔的一生的研究中有三个领域:一、本文,二、阅读本文的进程,三、文学的传达结构。它希望通过此不仅能澄清意义是如何产生的,还要澄清文学对读者的影响。
伊瑟尔极力避免的就是外在于作品的任何一个固定的视点,这样只会造成对作品的歪曲。阅读视点是内在的、从作品的内部产生的。任何阅读都离不开时间,离不开历史与未来之间的调节,离不开视野的改变和对文学事件的重新解释。阅读经验是一种形象创造活动,不同读者的阅读,同一读者不同时间的阅读,创造出的形象也是不同的,无所谓准确或误差。
十、冯梦龙的著作?
1.话本·小说类(短篇小说):《喻世明言》《醒世恒言》《警世通言》;
2.话本·讲史类(长篇历史演义):《有夏至传》《东周列国志》(《新列国志》)、《两汉志传》《平妖传》《盘古至唐虞传》;
3.民歌类:《童痴一弄·挂枝儿》《童痴二弄·山歌》《夹竹桃顶真千家诗》;
4.笔记小品类:《智囊》《古今谈概》《情史》《笑府》《燕居笔记》;